(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) 2014年3月5日,由网经社主办的“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”(www.100ec.cn/zt/315/)接到用户对万优美团购网站的投诉,称在该团购网站上购买了东西想退款遭遇退款无门。
(注:网经社配图)
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:
用户表示,在万优美付款后因无法联系到商家就想退款,退款时发现万优美团购上面没有退款的地方,QQ联系永远无人回复,打电话联系网站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打到骗子的电话上(0571-65110203)骗子声称如果退款要再付2000元。
这家团购网站上面明明写着7日内免费退款,咱们国家相关法律也有“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。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”的规定,为什么就不能退款呢?希望国家相关部门为我们消费者伸张正义,坚决取缔这种不良商家,维护消费环境。
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,也给用户网购参考,凸显电商诚信,投诉平台特开设“电商315曝光台”(www.100ec.cn/zt/315_qy/),对包括淘宝网、天猫商城、拍拍网、当当网、凡客诚品、1号店、国美在线、中国新蛋网、易迅网、库巴网、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。(文/勇全)